三月 30th, 2007 by 十亿分贝
中午去食堂吃饭,远见外教身着在外贸店买的出口转内销的衣衫甩开双臂步履矫健地走到我的身边坐下。挤眉弄眼试探地问:“晚上有空吗,出去玩玩。”刻意在第二个“玩”字下打了着重号,我当然听出了这个字此时带有的腥荤味道。 “应该有吧。” “好的,我下午有课,到时候短信联系。”然后又看似矫健地离开座位。外教在公众场合的每个动作都被刻意地加上了多余的幅度,为的是引起旁人的注意。 回到办公室,主任老胡正忙着在和教师们增加交流联系感情。豆豆老师是新来的,因为满脸豆豆所以很快大家私下就用习惯这个名字了。 豆豆穿了一件粉得很色情的套装,登着很响亮的高跟鞋。高跟鞋也是豆豆的一大特色,我几乎在办公楼的任何角落都能听到这双鞋登地的啪啪声,开始不认识她的时候,每次听到这样的声音总是撩动得我很不安,我想,除了穿短裙外,这也应该归为性骚扰一列吧。我估计豆豆应该是老胡喜欢的类型,因为她在老胡的办公室呆了近两个小时还没出来,期间只听见豆豆哧哧的笑声配合着老胡明显肾亏般的低吼。 正在我收拾东西准备闪人的时候,老胡的办公室门开了,放走了豆豆。老慢慢地蠕动到我的格间,我已经开始意料到悲剧的发生。他语重心长地说:“刘瑞啊,最近怎样?到我办公室来聊一会吧?” 我还正在思考怎么回答他第一个问题,老胡已经做出了决定。 操就一个字。 到了办公室,老胡开始了漫无目的的自我炫耀。我一一回应着,一来一会还算顺利,只是时间不早了,外教和罗宾汉已经依次发来了三条短信。趁着老胡伸手去拿他论文的时候我匆匆浏览了短信内容。 第一条是:校门口见。 第二条是:操,你还没到,在哪 第三条是:快问候他老婆。 看来罗宾汉和外教已经预料到我被老胡缠上了,但是我还是没看懂第三条短信的意思,在老胡演讲的间隙我试探性地插入了这个询问,“胡主任,那您的爱人应该和你同行的吧”,老胡表情僵持呵呵两声“差不多差不多。”果然迅速草草结束了谈话。 走到小门口已经快六点了,外教和罗宾汉早已百无聊赖。我们三个叫了辆出租钻了进去,外教操着本地口音对司机说:“大红灯笼”。 (提醒:小说版权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三月 27th, 2007 by 十亿分贝
我们终于吃上了火锅,喝上了冰可乐和橙汁。S和我很八卦地分享着单位里面的琐事,我也很八卦地抖露着外教和罗宾汉的趣闻,我们很八卦地聊天吃饭,这是个轻松愉悦的晚餐。 期间,我在脑子里迅速思考着接下来的活动,当然不能那么明显地邀请她去我的住处,显得很不稳重,或许我们应该去湖边还是小树林。我正在瞎想着,S却突然开口: “去你的窝看看吧” “好吧”。我反倒有些措手不及,接下来快速思索着房间有什么不洁的地方,幸亏是刚办进来不久,所以应该还是有借口的。 我们一路走到住处。我快速先她一步走进卧室扫视了各个角落,还好,外教估计已经把毛片拿走了。我给她倒了水,她端着水杯走进我的卧室,好奇地四处张望着。卧室靠近墙角的地方是我刚买的架子,上面摆放了我收藏的DVD,大概已经有五百张左右,都是我长期在不同城市的各个旮旯淘来的。S定睛看了好一会,我也趁机走近了她,紧挨着她的身后,彼此听到了呼吸的声音,我下意识地放缓了呼吸的频率,我靠近她衬衫衣领和脖子之间慢慢地吸了一口气,一股淡淡的雌性体香扑鼻而来,一小根从发髻上坠落下来的头发不经意地划了一下我的脸。对于一个一直有着稳定性生活,由于某种原因――比如分手--从而遇到长达半年的性生活停滞的人--比如我--来说,刚刚的这一切的杀伤力是致命的。我慢慢地从身后搂住了她的腰,她的身体本能躲避性地微微一怔,但是没有拒绝,我把她的身体搂近贴着自己,把头埋在她的脖子处,贪婪地在那个不断散发女性荷尔蒙气味的地带贪婪地做着深呼吸。 我们的呼吸开始一点点变得急促,我慢慢转过她的身体,我的手转到了她的背部,S下意识地低着头,我开始亲吻她的额头,并慢慢向下移动,我捕捉到了她微微张开的嘴唇,我轻轻地贴了上去停留了一秒左右,她却显得不堪重负般地躲开了。 “怎么了”,我小声问。 “不知道”,她的声音很小,听上去有些哽咽。 我把她整个搂了过来,轻轻地上下抚摸着她的背,她也将双手环抱住我,我们右边的脸紧紧地贴在一起,在此,我们逗留了十多分钟。 我知道今晚大概就到此为止了,虽然没能象外教预祝的那样圆满,但是我好像并不失望。可能因为这一切正常良好的开局增加了我对日后高潮的期待,又或者在这样的一个昏暗灯光下的孤独夜晚,那个短暂而又长久的拥抱粘凑了我几个月来破碎不堪的灵魂。 (在写一个长篇,主要内容还是记录自己曾经猪狗不如的生活,决定选载于此。)
三月 5th, 2007 by 十亿分贝
和高中同学在MSN上聊到了我们学校门口的音像店,这是一个面积不足十平米名字叫做“随风”的单纯卖磁带的店,因为那时候根本还不知道CD长什么样子,不像现在国内是个店就有盗版,十元三张的DVD基本和劣质内衣裤的价格持平。这个店面虽然小,但是所卖磁带全是正版货,而且一律卖成九块八,一分不少。那个时候我们一个月的零花钱也就一二十块钱,所以每次买磁带都是很慎重,常常为买一张专辑都要思考好几个晚上,还要不停参考别人的意见。我当时买的比较多的专辑是王菲,林忆莲和齐秦,后来发现还是买合集划算,常常到年终象滚石和百代这样的唱片公司会把旗下歌手的年度歌曲合成一张专辑,这样的专辑每首歌都很悦耳,你也不用倒来倒去总听同一张专辑唯一的一首好歌。 上了大学后经济明显宽裕很多,买十元一盒的磁带也不需要思考好几宿了,播放设备也换成了黑色的索尼WALKMAN,但是自从人们发现了还有一种风格叫做R&B后,音乐突然变得统一而乏味。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华语音乐失去了方向,公司开始学会包装自己的歌手,唱片的制作也开始走向工业化。那个时候平均一个歌手一年会发三四张专辑用来还债,唱片公司一年会推出上百个五音不全乐谱不识光会摆造型的歌手。大一下的时候我决定不再听华语音乐,向室友宣布开始摇滚了。这是我确切地开始听欧美摇滚乐的时间,也是我的生活由傻逼阳光走向颓废黑暗的时期。入门的时候听得当然是披头四,然后发现你进了这个门槛后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接着是The Velvet Underground, Rolling Stone, Bob Marley, Bob Dylan, David Bowie, Radiohead, Pink Floyd, Van Morrison, Leonard Cohen, Led Zeppelin, The Grateful Dead, Red Hot Chili Peppers…人也慢慢转变成为了愤青(我个人认为愤青和摇滚是不可分开的),我把WALKMAN卖给了同宿舍的野猪,再凑了点钱升级成了CD WALKMAN,正值当时学校的东门口开了一家不仅可以买打卡碟,而且还能按照他提供的摇滚目录预定烧制CD的小店,很快我就成了老板的VIP顾客,享受可以借碟试听的待遇。那是我迄今为止一生中最孤独最悲伤最不能自已的岁月,也是最怀念的。 大四的时候认识了小菲,我的女友。其实她的名字里面没有菲,因为刚认识的时候不知道她的名字,只发现她用的手机是当时新出的三菱小菲,所以室友夜聊均以小菲冠名。小菲是个很容易让人感觉到温暖的女孩,而温暖和关怀恰恰是我当时最需要的东西,尽管大部分时间里我不愿意承认,可是小菲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点并给了我很多。我们平日一起吃饭,一起牵手逛街买菜,一起看电影,周末一起打羽毛球,爬山和郊游。这次恋爱一点一点教会了我平静与接受,当有一天我觉得梁静茹的《勇气》其实也很好听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真的变了。那个时候也陆续听到何勇终于进了精神病院;张楚出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后也变得很可耻;清醒乐队再也不清醒了;唐朝也永远回不到唐朝。我藏起了所有和摇滚有关的东西,因为自己更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 工作之后的自己和摇滚还是有过一些短暂的接触,但还是适可而止地结束。一次是一个朋友发给我说是很搞笑的Flash作品,正午阳光的《我开始摇滚了》,看得我却是热泪盈眶;第二次是和一个女孩去现场听新裤子唱《我爱你》(事实上现在想来这次经历比较傻逼);最近的一次是来美国看的BOB DYLAN演唱会,现场三分之一的时间我都是泪流满面的。 现在的流行乐已经基本十三不靠,自己的iPod里面的歌曲也没有了什么脉络,我也有时候偶然惊讶自己的品位降低到这样恶俗的地步,无所谓了,何必和自己过不去呢。